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92号)设立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省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3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四)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
(五)承担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和省政府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的初审工作。
(六)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推进地质找矿实现新的突破;积极开展我省地质灾害调查和预报预警工作,加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三个陕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陕北地区开展煤炭开采区采动损害基础地质调查,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13-2014年,我院启动并完成陕北煤炭开采区重点区域调查遥感解译,全面分析区域内地表水体的数量分布、水面面积变化资料,研究地表植被覆盖现状及区域内地形、地貌变化情况,查清煤炭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终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对策。
2.在关中地区,重点抓好城市地质调查,启动实施“大西安城市地质调查”,以服务于大西安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围绕大西安城市发展战略和目前面临的地质问题,综合运用现代地质调查手段,开展大西安城市三维地质结构、活动断裂与区域稳定性、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以及地下水和地热资源潜力评价等工作,为大西安城市发展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3.在陕南地区以稀缺矿产调查为重点,为我省实现找矿突破奠定坚实的基础。我院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充分发挥雄厚的技术力量,以寻找“优、急、稀、特”矿种为重点,进一步探索成矿规律,提高重要成矿区带基础地质和矿产地质工作程度,实现找矿突破。
4、全面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积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做好地灾气象预报预警和汛期值班工作。开展地质评价技术研究,为陕南移民搬迁提供技术依据。开展地下水、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环境的监测工作,指导全省地灾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建设群策群防网络。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地调院实有人数437人。包括5个机关处室及省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省地调院收入预算为3095.10万元,其中院机关为817.97万元,直属单位为2277.13万元;支出预算为3095.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8.72万元,项目支出828.37万元。项目支出全部为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及应急地质调查等专项工作。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院坚持从紧从严控制各项支出,2014年对支出预算进一步压减,和2013年预算相比,公用经费预算降低了5%,项目支出预算降低了5%,三公经费预算降低了11%,公务接待费预算降低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