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1、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主要职责
(1)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3)组织实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4)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
(5)承担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和省政府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的初审工作。
(6)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2、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3个: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机关、陕西省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3年陕西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合并在院机关进行会计核算,决算合并在院机关填报。
二、陕西省地质调查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3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87次,公务接待累计1428人。
三、陕西省地质调查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4304.8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8.15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12097.87万元,主要为我院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341.88万元,为我院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市场项目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04.01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14652.95万元,全部为我院承担地质调查等未完项目的结转资金。
2、支出总计34304.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9.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35万元。
(2)项目支出12379.67万元,主要是我院开展地质调查、地灾防治等项目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341.00万元,主要是我院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市场项目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590.3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9104.68万元,为我院承担的中国地调局矿产评价项目、省公益性地质调查专项、省地灾防治项目等的结转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15万元,项目支出5272.0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1.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全部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包括:
(1)事业运行1889.15万元,反映我院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地质灾害防治1100.64万元,反映我院用于地灾防治项目的支出。
(3)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632.71万元,反映我院用于省上公益性地质及应急调查专项工作支出。
(4)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3538.66万元,反映我院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6.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38万元,公务接待费36.97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检查项目野外用车运行费用。
2、公务接待费36.9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从事地质勘查和开展项目联系业务、协调地方关系及地方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来我院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