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概况
1、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主要职责
(1)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3)组织实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4)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
(5)承担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和省政府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的初审工作。
(6)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2、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4个: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机关、陕西省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资料信息中心。
二、陕西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陕西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1331.4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7.08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10737.55万元,主要为我院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449.70万元,为我院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市场项目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225.4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15551.63万元,全部为我院承担地质调查等未完项目的结转资金。
2、支出总计31331.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25.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819.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5.54万元。
(2)项目支出17796.61万元,主要是我院开展地质调查、地灾防治等项目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448.26万元,主要是我院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市场项目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226.9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9534.33万元,为我院承担的中国地调局矿产评价项目、省公益性地质调查专项、省地灾防治项目等的结转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32万元,项目支出3093.2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5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7万元,反映我院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2)教育支出26.75万元,反映我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等支出。
(3)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5985.54万元,反映我院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及承担省公益性地质专项、省地灾防治项目、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等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6.43万元,反映我院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会议费支出情况
1、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17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检查项目野外用车运行费用。2015年我院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2014年减少5.39万元。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院机关及院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3辆。
(2)公务接待费1.8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从事地质勘查和开展项目联系业务、协调地方关系及地方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来我院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2015年我院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人次,全年接待费比去年减少0.9万元,2015年我院接待145人次,比上年减少58人次。
2、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37.71万元,比去年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会议规模,从严从紧控制会议费支出。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