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古生物化石安全管理,提高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能力和水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出台了《联合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机制》,指定陕西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中心为陕西省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古生物化石调查、鉴定、分类定级、价值评估、保护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古生物化石是宝贵且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对揭示生命起源与演化进程,探究古地理、古环境、古生态变迁,研究地球生物多样性变化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2021年10月批准成立陕西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中心,牌子加挂在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矿产地质调查中心。近年来,在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的安排部署下,省地调院矿产中心先后完成了“陕西省重要古生物化石资源与保护”“陕西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16-2025)”“陕西省重要古生物化石标本登记”“陕西省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等重点项目,基本掌握了陕西省重要古生物化石标本数量、时空分布特征、馆藏状态,建立了陕西省重点保护古生物名目,暂定294个化石属种,并新发现了一批以恐龙足迹化石为代表的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通过实施古生物化石调查研究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古生物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为做好陕西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陕西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中心将继续遵循“依法保护、强化管理、科学研究、合理利用”原则,为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省古生物化石安全。在保护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其潜在价值,通过地质公园、地质文化村、全域旅游、博物馆建设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地方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