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按照项目招标有关要求,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质调查院决定,对符合《陕西省2015年第二批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书》要求的有效标书开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领导,招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各投标单位代表,招标工作人员。
二、时间
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分。
三、地点
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十二楼省地质调查院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半小时签到。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非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投标单位法人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以及需要的其它资质证书。
(二)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每个项目合格标书应不少于3家,少于3家投标的项目不开标。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