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陕西省2015年第二批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技术处  作者:   时间: 2016-01-27

  为加快推进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陕西省2015年地质勘查基金新开34个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以招标方式优选省内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勘查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

  (一)招标项目设置

  本次招标项目,为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拟实施矿业权空白区项目34项。项目概况见表1(见公告后链接)。

  (二)勘查工作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金属矿、非金属矿以及能源矿产,勘查程度以预查和普查为主,采用经济、合理的勘查技术方法,以最少的工作投入达到初步查明成矿地质条件、降低商业性找矿风险的目的。

  (三)工作部署原则

  以板块构造、大陆动力学等现代地学理论为指导,在充分收集、综合研究分析区内已有的地质、矿产、物化探及遥感等资料的基础上,选择成矿有利区段。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项目通过地质测量、化探、槽探及采样测试等技术方法,瞄准区内的关键地质矿产问题,做到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对区内圈定的物化探异常及工作中发现的矿(化)点进行检查,圈定矿化带或矿(化)体,估算资源量,为下一步勘查提供依据,同时做好综合找矿,提高勘查效益。

  煤矿勘查项目通过控制测量、地质及水文地质填图(含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少量二维地震、机械岩芯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等技术手段,初步查明勘查区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资源量,对其经济意义和开发建设可能性做出评价,为下一步勘查及煤矿建设远景规划提供依据。为提高勘查效益,要求做好煤层气、油页岩勘查及鄂尔多斯盆地南缘 “煤铀兼探”工作。

  铀矿勘查项目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放射性异常资料,采用中、大比例尺的地面放射性地质测量和机械岩芯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等技术手段,控制铀矿目的层位和矿(化)体,大致查明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体(层)的形状、产状、分布及矿石的品位、物质组分等特征,推断矿体的连续性,估算铀矿资源量,为下一步勘查提供依据。

  (四)质量要求

  项目的质量要求执行相关地质勘查规范的规定。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以及为澄清有关问题由招标人发出的正式函件。

  2.招标书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gtzyt.shaanxi.gov.cn)和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网站(http://www.sxsgs.com)下载招标书。招标书在本公告后附下载链接。

三、投标者条件

  1.投标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和中央驻陕地勘单位。

  2.质量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资质要求:具备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综合利用方法试验的协作单位需具有地质实验测试(选冶试验)甲级资质。

  4.单位业绩要求:需具有承担固体矿产勘查和省地勘基金项目的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 主持完成过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的工作经历,在地质矿产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工作能力。

  (2)项目主要成员:具有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在投标项目中担任实际工作。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人员配置。

  6.仪器设备要求

  项目组仪器设备齐全、先进、合理,具体性能可满足招标项目工作的要求。

四、投标书的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投标书递交时间:2016年2月16日12: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书递交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十三楼省地质调查院。

  投标书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递交。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上午8:30分。

  2.开标地点:陕西投资大厦十二楼省地质调查院会议室

六、评标费用交纳

  在提交标书时,每份标书交纳评标费2000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13层

  邮 编:710065

  联系人:陈继川 029-63355213  13772121800

                雒桓瑶 029-68903157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2016年1月25日

 

表1.xls
陕西省2015年第二批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书.doc
附件1:陕西省2015年第二批地质勘查基金探矿权空白区招标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