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和鼓励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平台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创新性科学研究,依据《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现发布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一、开放课题申报条件
开放课题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中级职称人员、硕士、在读博士申请课题须经过本行业两名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其中在读博士的推荐人须包括其博士生导师);
3.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开放课题应符合以下主要研究方向,可以是相关方向的延伸和细化。
(一)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
1.采动条件下煤矿边坡失稳致灾机理研究;
2.降雨影响下陕北黄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
3.降雨影响下陕南堆积层滑坡成灾机理研究;
4.降雨影响下秦巴山区泥石流启动机理及运动特征研究;
5.冻融影响下陕北黄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
6.地质灾害孕灾因子选取及其评价方法研究;
7.人为工程活动对边坡稳定性影响及其规律研究;
8.秦巴山区高位远程地质灾害链识别方法研究;
9.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方法研究;
10. 植被对泥石流的调控作用研究。
(二)矿山地质灾害(环境)监测预警
1.陕北黄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及阈值研究;
2.秦巴山区堆积层滑坡气象预警模型及阈值研究;
3.秦岭北麓沟谷型泥石流气象预警模型及阈值研究;
4.基于土壤含水率分析的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及阈值研究;
5.基于斜坡单元地质环境要素评价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研究;
6.矿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研究;
7.煤炭开采覆岩和地表变形参照系统指标体系及监测技术研究。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1.矿区土地复垦技术研究;
2.西部煤矿区采动损害含水层重构与修复技术研究;
3.基于水资源承载力的矿区植被恢复技术研究;
4.生态修复参照系统建设指标体系研究;
5.矿山生态修复中碳汇能力评价方法研究;
6.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的边坡治理工程技术研究;
7.极端条件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研究。
三、开放课题实施与结题
重点实验室将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择优予以资助,并签订合同,明确考核指标等内容。获得资助后,申请人应遵守重点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合同指标。开放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在1-2年内完成,重点实验室将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课题承担人应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以及有关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盖章),由重点实验室组织验收。
四、开放课题资助标准与考核指标
受资助的开放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资助标准
1.重点课题资助额度5-7万元。
2.一般课题资助额度3-5万元。
(二)考核指标
重点课题应完成下列条件中(1)或者(2)其中一项指标以及(4)~(7)中的任意一项指标。一般课题应完成下列条件中第(3)指标以及(4)~(7)中任意一项指标。
1.发表SCI论文不少于1篇;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1项;
3.发表EI论文不少于1篇;
4.发表中文核心论文不少于1篇;
5.出版专著1部;
6.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不少于1项;
7.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少于1项。
五、开放课题资助的标注方式
开放课题所发表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课题申报者单位和重点实验室共同所有。依托开放课题获得的所有科技成果,均应标注:“受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
依托开放课题发表的论文,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或第二单位应标注本重点实验室。统一署名为“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陕西西安,710054。英文署名格式: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Xian,Shaanxi,710054。
依托开放课题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应作为专利权人或完成单位。
开放课题承担人以开放课题成果为主要内容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应将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作为成果完成单位。
六、申报时限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一式四份)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申请书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信息简表》(附件2)提交至本重点实验室邮箱,邮件主题和申请书题目请注明“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
2.开放课题申报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评审结果将会告知申请人,并在依托单位网站公布。
3.申请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申请表要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4.申请书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如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本重点实验室已资助开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开放课题。
5.课题承担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课题转包。
6.课题研究成果归重点实验室所有,任何形式的成果表达均须标注或说明为“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灾害成灾机理与防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7.鼓励开放课题申请人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研究。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邮政编码:710054
联 系 人:郑苗苗 李姝玮 029-87852493
传 真 :029-87851090
邮 箱 :644780500@qq.com